6.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山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学费标准: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最新标准执行。
4.计划设置:面向全国设置招生计划36人,其中田径13人、女子排球6人、乒乓球8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9人,具体如下: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及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
2.符合普通高校2024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项目小项必须一致;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2月18日9:00至24日17:00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2个。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考生可于2月28日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1.所有项目专业测试均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均为100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各项目参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同分排序原则执行。
田径项目由专家组依次比对运动技术等级、项目需求程度、近三年最好比赛成绩等综合评议确定。
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女子跳高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
女子排球、乒乓球、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项目由专家组依次比对运动技术等级、近三年最好比赛成绩等综合评议确定。
2024年6月6日18:00前,学校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排序,按照各具体小项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合格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KB体育官方网站,不列入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范围内,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省份安排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参与实施相关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我校对在报名、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